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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7日、20日及10月9日,春天、阳光、百合三家医院分别接收了由市物价局专门组织的检查小组的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是否建立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是否有专人负责、科室收费制度是否完善、每日清单、出院清单是否有核查机制、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完备等数十项。
从今年6月份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为了制止医药行业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医药费负责,在全国已开展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重点检查。7月1日,深圳市新出台了非营利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考虑到各医疗机构不一定完全正确理解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内容的情况,深圳市物价局的此次检查对于促进新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推进价格服务进程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于各医疗机构来讲,也是一次规范医疗价格,发现价格管理不足的一次机会。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深圳市共抽查了22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院10家,民营医院12家,深圳阳光医院、春天医院、百合医院有幸名列其中。
为了迎接物价局检查小组的检查,阳光、春天、百合三家医院财务科针对重点检查项目,包括诊疗项目收费是否合理、药品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限价、特别是22种抗生素药口是否严格限价等进行了自查,及时整改了不合理的地方。针对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诊疗项目名称不规范、个别另立名目收费项目、手术材料费和手术费未分开、物价员配备欠缺等,三家医院分别进行了检查总结,根据改委最高限价及药品加成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定价问题,并时刻关注最新药品定价政策,及时检查整改与政策不符的项目,做到规范收费,而且每家医院至少配备一名物价员。
目前,国家对各行各业的规范越来越多,特别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医疗行业,查处力度不断加大,项目也不断细分。因此,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发展状大,必须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不断增加服务意识,不然,将会被市场淘汰,希望集团三家医院能认真反省,在以后的检查中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